DigiKey 使用条款和订购条件
最新修订日期
2024-01-17
得捷电子网站使用条款和订购条件
得捷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下称“得捷电子”或“得捷”)运营本网站www.digikey.cn (下称“本网站”),向中国用户提供得捷电子所供应产品(下称“产品”)的相关信息,并促成产品的采购交易(下称“服务”)。
当您进入、访问、游览、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或就本网站或服务进行交互或尝试交互时,则表明您本人同意,以及您作为代理人或表面上的代理人代理的实体(以下合称“您”、“您们”或“用户”)同意接受以下条款和条件(“使用条款”)的约束。若您通过本网站、邮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订购产品,则表明您本人同意,以及您作为代理人或表面上的代理人代理的实体同意接受使用条款和订购条件的约束。就得捷电子在您访问和使用网站时所收集和共享的信息的披露问题,请访问得捷电子的隐私声明。
I. 使用条款
1. 访问网站。 用户无需注册也可在本网站订购产品或使用本网站。得捷电子可通过用户名/密码保护系统为您提供拓展服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是您的“用户识别信息”。您的用户识别信息必须精确、实时和完整,且您不得向得捷电子提供虚假信息或冒用其他人士或实体的信息。您应当对您用户识别信息的保密全权负责。您同意您的用户识别信息仅供您和您授权的代表使用,且对于以您的用户识别信息登录网站后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均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强烈建议您在网站访问结束后,注销登陆并关闭浏览器窗口,以免未经授权者盗用您的用户识别信息。得捷电子有权监控您的用户识别信息,且有完全的自主权要求您进行修改。若您认为自己的用户识别信息已丢失或被盗用,或者认为有人企图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用户识别信息,请立即通过service.sh@digikey.com 联系得捷电子。请注意,任何因特网网站均无法百分之百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因此,尽管得捷电子将尽最大努力保护网站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但您使用本网站传输或存储个人辨识信息、保密信息或敏感信息而引发的相应风险均由您自行承担。
2. 知识产权。 服务、本网站以及所有信息、软件、数据、得捷电子产品数据库、印刷和电子的文档、您通过视觉、听觉在本网站获取的内容,以及所有网站的编译信息(下称“网站内容”)均受中国与适用的国际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并属于得捷电子或其合伙人、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许可人、供应商、作者或第三方所有。
受制于使用条款,除软件外,得捷电子授权您使用本网站、服务和网站内容,并下载打印、存储网站服务内容。前述授权是个人的、可撤销的、非独占的,且不可转让的。该等授权在任何情况下均未向您转移您所访问或下载的网站内容或材料中的权利、所有权或利益。受制于前述有限制的许可,得捷电子保留您所访问或下载的网站内容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
除终端用户在沟通服务中提供的软件外,本网站提供下载的软件(下称“软件”)是得捷电子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供应商或第三方的著作权作品,且该等软件受到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权利的保护。您对软件的使用受制于该等软件各自所附随和包含的终端用户许可协议,如有(下称“许可协议”)。除您事先同意接受许可协议的条款,您不得安装、访问或使用任何附有或含有许可协议的软件。就未附随有许可协议的软件,得捷电子,在得捷电子被授权以及合法的范围内,特此授权您、用户使用该等软件,以根据使用条款游览和使用本网站。前述授权是可撤销的、个人的,且不可转让的。该等软件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任何附随软件的第三方告知信息仅供参考之用。
得捷电子未明示或默示授权任何其他权利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默示的专利许可。任何未经授权对软件的复制或再发布均受到法律明确禁止,且将导致严厉的民事和刑事处罚。侵权者将受到最高等级的起诉。本条款和条件下的所有授权均受到以下限制:(1) 您仅可将本网站内容的副本用作内部商业目的或您个人、非商业目的之用; (2) 您不得复制或将本网站内容张贴于任何网络计算机或在任何媒体传输、传播、发布、展示或播放;及(3) 您不得修改、翻译、反向编译、反向汇编、逆转设计,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本网站或网站内容,或删除或修改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专有权利的告知信息。在不影响前述条款的前提下,为复制或再发布之目的,将软件复制至任何其他服务器或位置是明确禁止的行为。您认可,软件和任何随附文档和/或技术信息受制于适用的中国和其他管辖区的出口控制法律和法规。您同意不对软件向任何受到美国、中国或其他管辖区存在出口限制的国家进行直接或间接地出口或再出口。
未经商标所有人明确的书面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使用本网站上的任何标记或标志,除非得到适用法律的允许。
得捷电子有权禁止或限制您使用本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在任何时候依其完全自主权禁止或限制您使用网站服务。
您不得使用任何网络机器人程序、抓取程序、蜘蛛程序或其他自动化方式,以访问或收集本网站的内容、或将本网站主页或任何其他页面镜像复制至任何其他网站或网页,将本网站或网页用作品牌联合或用于建立其他网站或网页。为本使用条款之目的,“品牌联合”是指展示一方的名称、标志、商标或其他属性或身份识别信息,以合理地给予用户该方有权利展示、发布或传播本网站或网站内容的印象。竞争者和第三方信息整合者不得将任何“深层链接”连接至本网站,即未经得捷电子允许,不得通过创建链接绕开本网站主页或本网站的其他页面。前述禁止行为不限制个人的非商业活动。
3. 免责声明。 得捷电子及其供应商对任何产品或者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均不提供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或陈述。得捷电子和其供应商明确拒绝承认任何明示的、默示的、法定的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适销性、特定目的适合性以及无侵权性的任何默示保证。相关软件受制于其各自的许可协议,如有,否则将受制于本使用条件和免责声明。对于本网站的运转功能或服务是否无间断,准时、安全或无差错,以及本网站或其服务中的缺陷是否将得到纠正,得捷电子不作任何保证。对于网站内容是否准确或完整,以及网站内容中的错误是否将得到纠正,得捷电子不作任何保证。本网站、服务以及网站内容“按原样”并根据“原样供应”原则提供。得捷电子和其供应商对未经授权访问或修改您的传输信息或数据,传送或收取的资料或数据,或未被传送或收取的资料或数据,或任何通过本网站的交易不承担责任。得捷电子和其供应商对任何使用第三方在本网站发送和/或列出的内容不承担责任。您不应依赖自本网站获取的建议,以作出关于您个人、医疗、法律或财务决定,就此您应当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向相关专业人员寻求专业意见。 关于产品(包括Chip Outpost产品)所有其他的保证信息,请参见订购条件。
4. 补充免责声明。 在不影响前述第3条免责声明的前提下:
(a) 应用工程服务。 得捷电子提供的应用工程服务仅是为得捷电子客户提供便利之目的。得捷电子的应用工程服务人员力求为您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有用信息。得捷电子并不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对于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议,无论您是否依赖此类信息或建议,得捷电子均不对之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您应全权负责对得捷电子应用工程服务人员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议进行分析,并确认该等信息或建议的正确性,且您应完全依自主权判断是否依赖该等信息或建议,并完全自行承担对依赖该等信息或建议所产生的风险。 您认可并同意,得捷电子不为军事使用或运用的目的销售产品或者元件。你认可并同意,得捷电子及其关联公司可以和其他得捷电子的客户讨论关于得捷电子与您讨论过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并向其他得捷电子的客户提供相同或者相似的信息或建议。在不限制前述条款通用性的前提下,关于零件的任何替代品推荐或者检索信息仅供参考,得捷电子不保证此类信息或者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正确性。
(b) 错误或不准确内容的纠正。网站内容可能会有排印上的错误或者其他错误或误差,并有可能不完整或者未及时更新。因此,得捷电子保留对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内容加以纠正的权利,并有权无需提前通知随时对网站内容加以修改或更新。得捷电子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同时,得捷电子并不保证任何错误、不准确或遗漏内容将得到纠正。
(c) 第三方链接和推广。除本网站另行明确声明外,第三方网站或信息的超文本链接并不构成或默示得捷电子对第三方、第三方网站或其所含信息的认可、保证或推荐。您确认并同意:得捷电子对此类网站的可用性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就此类网站或其所含内容,得捷电子概不给予认可或保证,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就您与任何其他网站之间的互动或通讯,您应自行作出决定并承担责任。
您通过本网站内或本网站提供的链接与第三方(包括广告商)的交易或参与的推广活动,包括与该等交易或推广有关的产品或服务的交付和支付,以及其他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陈述,仅是您与广告商或其他第三方的关系。得捷电子对该等交易或推广概不承担责任。
(d) 网站使用的地理限制。与大多数因特网站点一样,网站访问者可从全球各地登入本网站。然而,并非所有得捷电子产品或服务向所有人或者所有地理位置提供。得捷电子有权限制向任何人士、任何地理区域或管辖区提供产品及服务,并有权限制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数量。您同意遵守关于技术数据传输、内容可接受性以及网上行为守则的所有适用法律和地方性规定。
(e) 颜色显示。 得捷电子努力准确显示本网站陈列产品的颜色。但是,由于您所看到的产品颜色显示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包括您的显示器或打印机),得捷电子无法保证您所看到的产品颜色显示与产品的实际颜色相符。
5. 责任限制。 得捷电子将就由于得捷电子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对您造成的与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相关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但是, 在任何情形下,得捷电子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供应商均不对您或任何第三方就以下情形造成或有关的间接、附随、特殊、从属、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存款损失或商业机会损失)承担责任:(I) 对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的使用或无法使用,(II) 通过本网站或借助于本网站所进行的任何交易或通讯,(III) 由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的错误、遗漏或不准确所引起的任何索赔,(IV) 未经授权获取或篡改您的传输内容或数据,(V) 本网站或服务中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声明或行为,或者 (VII) 与产品、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即使得捷电子已被告知存在此类损害可能亦是如此。受制于前述条款,在任何情形下,得捷电子与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以下两者较高的金额,人民币650元或在适用法律下最低赔偿金额。前述赔偿限制无论是依据何等法律关系,即无论是合同、侵权、保证等。
若您对本网站、服务、网站内容或使用条款不满意,您唯一和排他的救济是停止继续使用本网站、服务和网站内容。
与产品(包括Chip Outpost产品)有关的其他责任限制信息,请参见订购条件。
6. 赔偿。您理解并同意,就您对本网站、网站内容、得捷电子应用工程人员提供信息或建议的依赖、您在本网站中的行为和您提交的内容,您应自行承担责任。您同意就由于您使用、误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或得捷电子应用工程人员提供信息或建议的依赖、您提交的内容或任何违反该等使用条款所造成的索赔、损失、费用、损害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损害),以及合理律师费,您将对得捷电子和得捷电子的合资公司、商业伙伴、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许可人、员工、代理人、任何其他第三方信息、软件、网站和服务内容提供商作出赔偿,并为其抗辩且确保其免受损害。
7. 用户禁止行为补充条款。您不得从事危及本网站安全或篡改本网站系统资源和/或账户的行为。严禁使用或发布危及网站安全性的工具(如,通过人工或破解程序、破解工具或网络探测工具破解密码等)。得捷电子有权监控您对网站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以确保您遵守相关使用条款。若您涉及或涉嫌违反使用条款,得捷电子保留调查您相关违规行为的权利,并依其完全自主权将您的违规行为披露至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个人调查员,或网站的其他用户,以协助其解决相关安全事件。
您同意您使用本网站或服务,在任何情形下,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侵犯知识产权或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未经得捷电子允许,您不得采取任何对本网站的基础设施施加不合理的或不相称的重负荷的行动,或阻碍或尝试阻碍本网站的正常工作,或绕开得捷电子用以防止或限制访问本网站的超高速缓存的自动排除标题或其他措施。
得捷电子保留完全配合执法机关或向法院提供其要求或指示得捷电子披露的任何危及本网站安全或违反使用条款人士的身份信息的权利。
8. 沟通和项目管理服务的使用。 本网站可能含有公告板服务、聊天区域、新闻组、论坛、社区、个人主页、项目管理平台、日历和/或其他消息或沟通设备,以供您与一般大众或群组沟通(合称“沟通服务”)。您同意,您仅为公布、传输或收取与特定沟通服务有关的恰当消息和材料之目的使用沟通服务。您同意以下情形是您使用沟通服务时不得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诽谤、辱骂、骚扰、跟踪、威胁或以其他行为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和人格权),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种族、性别、性取向、身体能力、年龄、信仰、国籍的原因煽动对相关人士或人群的歧视、憎恨或暴力,或通过质疑反人道罪的存在,侮辱该等犯罪的受害者。
- 发布、张贴、上传、传播或散布任何不合适、亵渎的、诽谤、淫秽、冒犯或非法的话题、材料或信息。
- 上传、展示或提供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隐私权、人格权、保密性或其他专有权的图像、照片、软件、目标代码、源代码、标记语言、函数库、图表、设计、印刷电路板设计文档、制作文档或其他材料。
- 上传含有病毒、损坏文件或其他类似可能损害他人电脑运行的软件或程序。
- 使用任何本网站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包括图像、软件、目标代码、源代码、标记语言、函数库、图表、设计、印刷电路板设计文档、制作文档或照片,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隐私权、人格权、保密性或其他专有权。
- 为商业目的推广或许诺销售或采购任何货物或服务,除非该等沟通服务允许该等消息的发送。
- 进行或推行调查、竞赛、传销或连锁信。
- 下载任何您明知或应当知道其他沟通服务用户传播的非法文档。
- 伪造或删除任何上传文件中含有的作者署名、法定或其他适当的告示或专有名称或来源标签或软件来源或其他材料。
- 限制或禁止其他用户使用沟通服务。
- 违反任何适用于沟通服务的行为准则或其他指南。
- 未经他人同意,获取或收集他人的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地址。
- 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
- 创建虚假身份信息以误导他人。
得捷电子无义务监控沟通服务。但是,得捷电子保留审核沟通服务中资料的往来,并依其完全自主权删除任何资料的权利。得捷电子保留,在任何时间,无需通知,不具理由地终止您访问本网站、服务、网站内容,以及使用沟通服务的权利。得捷电子保留在任何时间,依其完全或部分自主权,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命令披露任何信息,或编辑、拒绝提供或删除任何信息或材料的权利。在您使用沟通服务提供个人信息时,请始终保持谨慎态度。 在不影响使用条款第3或第5条的前提下,得捷电子未控制或认可任何沟通服务中的内容、消息、意见或信息,且得捷电子特别声明不对沟通服务和任何您参与沟通服务所导致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采纳的意见和与其他沟通服务用户合作。
9. 用户信息。 得捷电子不就(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像、照片、软件、目标代码、源代码、标记语言、函数库、图表、设计、印刷电路板设计文档、印刷电路板制作文档或其他您或其他沟通服务用户向得捷电子提供、公布、上传、输入的材料(包括反馈和建议),或向网站或其相关服务提交的内容(合称“提交内容”)等资料主张所有权。但是,通过公布、上传、输入、提供或提交您的提交内容,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在全球范围内授权得捷电子、得捷电子关联公司和二级被许可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服务提供商使用的与得捷电子和其关联公司任何网站运作相关的供应商),在任何现在知晓或未来开发的媒体上,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地,使用、复制、发布、传输、公开、公开表演、再制造、翻译、再排版或编辑或修改、展示和以该等材料制造衍生品,并不受您的限制或对您承担责任,以及公开您的名称、肖像、化名或其他与您提交内容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
提交的内容可能受制于使用、复制、展示、改变和/或传播的限制,且您应负责遵守该等限制。您应自行负责公布您提交内容使用或授权的限制条款,但该等条款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违反或限制本使用条款。
就您提交的内容,您不会获取任何补偿。得捷电子,无任何义务公布或使用任何您可能提供的提交内容,且在任何时间和依其完全自主权,其可移除任何提交内容。通过公布、上传、输入、提供或提交您的提交内容,您保证并陈述,您拥有或控制您提交内容中所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为您提供、公布、上传、输入或提交相关提交内容和授权在本使用条款项下的许可所必要的权利,并且您的提交内容以及根据本使用条款的使用,不违反任何法律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人士或实体的知识产权。
10. 通知和主张著作权侵权的流程
注意:下述信息仅针对就受著作权保护材料侵权事宜的通知。所有其他询问通过以下流程无法获取回复。
就关于著作权侵权的主张的书面通知(下称“通知”)应寄送至以下地址:
服务提供商: 得捷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133号长宁来福士广场T1幢办公楼32层 3202、3203、3205、3206单元, 邮编:200051
电话: 400 920 1199
传真: (021) 32796290
电子邮件地址: service.sh@digikey.com
为使得通知有效,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代表声称其排他性权利遭受侵权的所有权人授权代表的物理或电子签名(下称“投诉方”);
2. 主张著作权作品遭受侵权的证明。若在同一在线网站的多个著作权作品共同由一份通知所涵盖,应附有该等作品的代表性清单;
3. 主张相关材料正在侵权或系侵权活动的客体的证明,且该等材料应被移除或使之无法使用,以及可使服务提供商定位该等材料的充分且合理的信息;
4. 允许服务提供商联系投诉方的充分且合理的信息,如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如有,可以联系到投诉方的电子邮箱地址;
5. 投诉方根据诚实守信原则认为经投诉使用相关材料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其代理人或法律授权的声明;
6. 通知中相关信息是准确,且愿意受制于伪证罪的声明,以及投诉方已获声称其排他性权利遭受侵权的所有权人的授权。
在收到含以上1至6项内容的书面通知后:
1. 服务提供商应移除或使声称正在侵权的材料断开链接;
2. 服务提供商应采取合理措施以立即通知被控侵权人,相关材料已被移除或断开链接。
11. 保密性。您不得披露得捷电子任何保密信息,只要该等信息具有保密性。为本协议之目的,“得捷电子保密信息”包括所有我们通过软件披露的指定为机密的未公开信息,或根据信息的性质或披露的情况,可合理被理解为机密的信息。除特此明确批准外,您不得使用,或允许使用得捷电子的保密信息。得捷电子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我们或我们的商业伙伴销售额、利润率、利润、技术、客户、商业计划、促销和市场活动、财务和其他商业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由于您参加Beta测试而获取的包含或涉及我们所谓的的Beta测试或Beta测试产品的信息)有关的未公开信息,以及我们有义务保密的第三方信息。尽管本条中有任何其他的条款,您对我们在本条项下在以下情形下不具有保密义务:该等信息为或变为公众所知晓,但并非由于违反本条款的原因;有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在您从得捷电子获取前已为您所知晓;从未通过过错或侵权方式获取或披露信息的第三方处获取该等信息;或有文件证明该等信息由您自行开发所获取。
12. 适用法律。任何和所有与本使用条款、得捷电子隐私声明或您使用本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相关的争议(合称“争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排除法律冲突条款的适用。您同意任何纠纷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未经得捷电子的事先书面同意,法律实施、合并或其他行为均不得转移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职责、协议或义务。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权利、条款与条件将仅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授权继任者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为保障上述人士的利益而制定。
13. 一般条款。附加的条款和条件可能在网站上作为附加服务或额外的内容向您展示,且当他们表明其适用时,该等附加条款和条件应适用于特定的服务或内容,在他们与本使用条款冲突时,应以本使用条款为准。此使用条款构成协议各方就本文所述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若得捷电子对某一违约或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予追究,不应视为其对此前或此后任何违约或不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追究。若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裁决为无效或不可强制履行,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将不受影响,并将保持其全部效力和有效性。前述法院或仲裁庭应有权,如有可能,根据文义解释,变更任何无效或不能强制履行的条款为最能反映当事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能够使之有效和可执行的条款。未经得捷电子的事先书面同意,法律实施、合并或其他行为均不得转移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职责、协议或义务。本使用条款和其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和条件以及条款条件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服务、网站内容不构成您和得捷电子或其供应商之间任何合资、合伙、雇用或代理关系。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权利、条款与条件将仅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授权继任者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为保障上述人士的利益而制定。
14. 使用条款的修改。 得捷电子保留无需通知即可修改使用条款项下条款的权利。前述对使用条款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与访问和使用本网站或本网站任何部分的收费,如有。您应负责在进入、访问、游览、使用或与任何本网站部分或任何软件、程序或网站服务进行互交或尝试互交前审阅该等使用条款,且您在使用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本网站、网站服务或网站内容的,应视为您同意修改后的使用条款。若就该等使用条款有所修改或变更,“最近更新日期”的内容亦会相应更新。尽管有前述相反的条款,得捷电子有权依其完全自主权修改该等使用条款,且该等修改应对您和得捷电子有约束力。
II 订购条件
所有就得捷单子产品的订购和询价,包括对Chip Outpost产品的订购和询价,以及通过以其他实体的品牌名义且嵌入其他实体网站的网店订购和询价,均受本订购条件条款的限制。得捷电子在此明确拒绝订购者旨在改变订单所提交的任何额外文档。与本条款和条件不一致的订单可能会被接受,但是前提是本订购条件的条款优先适用,且订单以该等条款的约定为准。本订购条件适用于所有得捷电子产品的销售。
1. 注册、订单的有效性和接受订单。 当您订购产品时,我们将在处理订单之前核实您的付款方式、交货地址和/或税务登记号,如您在处理订单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您向得捷电子下订单的行为系向得捷电子采购产品的要约。根据所订购产品的供应情况(包括供应商待发货订单、该等待发货订单的延迟情况或供应商无法另行发货的情形)(“供应问题”)以及本订购条件项下的条款,得捷电子在适当的时候可能接受您的订单。
得捷电子有完全自主权通过处理您的付款和产品运输以完成您的订单,或有权根据本条款项下所述原因拒绝完成您全部或部分的订单。任何订单在产品送达之前均不应被视为订单已被接受。若我们拒绝完成您的订单,我们将尝试按照您在订单中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其他联系信息通知您。与任何订单相关的交货和/或运输日期均为预计日期,并非固定或保证的交货日期。
2. 数量限制。 得捷电子有权,不论任何原因,对任何订单的可购数量加以限制或取消,包括由于供应问题,并可变更供应性或优惠活动的期限。得捷电子可由于供应问题,拒绝接受任何订单,或订单中的任何部分,即便在接受订单后。在您已经支付任何款项且得捷电子已经拒绝全部或者部分订单的,得捷电子应将已付的金额退还给您,不计利息,且得捷电子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3. 电子通讯。 您通过本网站下订单时,您应提供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就以下事宜与您通信:说明您的订单状态,提供有关待发缺货产品的发货情况,说明不可抗力情况的发生,并向您传送与订单有关的其他通知函、产品情况披露或进行其他有关您订单的通信。您同意,得捷电子对由于您未能提供有效的电子地址,或您的电子邮箱系统错误,垃圾邮件过滤器,或其他在得捷电子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阻碍您收悉相关通讯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您未收悉相关信息,不承担责任。您同意,当得捷电子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您发送信息或在本网站公布通知时,即视为您已收到所有协议、声明、披露和其他信息。
4. 货币信息。 本网站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并且仅适用于以人民币(CNY)订购的订单。目前,得捷电子仅接受交货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网站使用目的,此处不包括香港、台湾及澳门)的订单。对于交货地址位于前述范围外的订单,请使用 www.digikey.com 或特定于某个国家/地区的相应网站。
5. 定价与产品信息。DigiKey 将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提供最新的、准确的产品及产品价格信息,但并不对此类信息的货币金额或者准确性作任何保证。 此外,DigiKey 会依靠原始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提供与使用产品和/或产品中可能包含的化学品有关的产品警告,包括但不限于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执行法(一般称作 65 号提案)中的安全含量规定。 产品的有关信息可不经通知随时变动。在得捷电子同意受理您的订单之前,产品价格可随时变动。若产品价格在您下订单至得捷电子受理您的订单的时间范围内发生变动,或得捷电子在任何情况下发现产品介绍或其供货情况信息中存在重大错误,而且此类错误会影响您的待发货订单,或者发现定价错误,我们会通知您更正后的订单版本;届时您可选择接受经过更正的订单版本,亦可取消订单。若您在收到前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作出选择,您的订单将视作取消。若您订单取消,且您已支付相关订购费用,得捷电子将退还您已支付的款项。
6. 付款。 得捷电子接受的付款方式有:
(1) 电汇:您(客户)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得捷电子发送订单,在收到得捷电子接受订单的确认邮件后直接通过电汇付款;
(2) 网上付款:您(客户)可在本网站上直接下订单并同时通过网上付款;及
(3) 信用结算:您可向得捷电子申请信用额度,按期与得捷电子进行结算。详见如下《信用政策条款》:
i). 经客户申请以及得捷电子的批准,得捷电子将授予部分客户(“信用客户”)相应金额的信用额度。信用客户可在授予的信用额度范围内,向得捷电子下单。信用客户下单后,经得捷电子确认,下单金额即会占用同等金额的信用额度。得捷电子不会接受信用客户超出可用信用额度的订单。
ii). 信用客户的付款。 经得捷电子同意,信用客户可以按如下方式付款:
EM:得捷电子将在每月的对账日向信用客户签发《付款通知书》,信用客户应当按《付款通知书》中所列明的金额和期限,按时向得捷电子付款;或
NET:信用客户应当在得捷电子发票开具后,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付款。
iii). 信用额度的释放。 当信用额度不足时,信用客户可选择提前付款,付款后,同等金额的信用额度将立即释放,信用客户可在可用信用额度范围内,继续下单。得捷电子亦会视具体情况向信用客户签发《付款提示函》,提示相关信用客户,其信用额度已不足,需安排提前付款。
iv). 信用额度和付款周期变更。得捷电子有权不时评估客户的历史信用和/或订单情况,并依完全自主权授予、变更、中止或终止信用额度及/或变更付款周期等。具体的信用额度和付款周期以《信用额度生效通知书》为准。
v). 1. 专用性。 严禁将信用额度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由信用客户本人之外的任何其他方使用。
7. 最小订单金额、送货及运费。 除非本网站另行说明,得捷电子将自担费用将您订购的产品运输至交货地址。请您清楚并准确地填写收货人的真实姓名、交货地址及联系方式。由于以下情形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您而不是得捷电子将承担责任:
1) 您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 货物送达无人签收。
得捷电子接受的最小订单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得捷电子谢绝金额小于人民币300元的订单。得捷电子向其位于美国的母公司进口产品,再将产品通过本网站销售给您。产品从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Thief River Falls的配送中心发出,由得捷电子办理完毕相关进口手续后,交由快递送至您的交货地址。
8. 增值税和增值税发票。 本网站所列价格均为增值税含税价格。得捷电子将在产品装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动通过邮件的方式向您发送数电票版的增值税发票;如您预留手机号码的,我们还将向您发送相应的短信通知。根据您的要求,得捷电子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您填写开票信息时,应当向得捷电子提供准确的公司名称(或自然人姓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之后因故需要重新开具发票,请与我们配合做必要的红字发票申请,否则,得捷电子无义务向您开具替代发票。
9. 延期付款。 您应向得捷电子支付全部因得捷电子向您追索任何过去已经到期的款项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追索费和律师费。
10. 缺货处理。 若您在下单时暂无现货,您可选择延迟发货,分批发货,或取消缺货产品的订单。若您选择延迟发货或分批发货,但产品在您同意的延迟发货或者分批发货时间届满时仍未发货的,该批缺货产品的订单将被取消。
11. 出口合规。 除来自美国及其领土的订单外,得捷电子还接受国际订单。 有些产品可能无法运到美国境外。 所有国际原产地或者目的地的订单都必须遵守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限制、法规和命令。 您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美国或者相关的国外司法管辖区、机关或主管机构的出口管制法律、限制、法规和命令,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颁布的《出口管制条例》、美国财政部人口普查局颁布的《对外贸易法规》以及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实施的制裁和规定。您不应以可能导致违反适用的美国或者相关的国外司法管辖区、机关或主管机构的出口管制法律、限制、法规和命令的方式直接或间接销售、出口、转让、转运、分配、使用或处置产品。 您负责获取出口、转口或进口产品可能需要的任何许可或其它官方授权,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向根据适用的美国出口管制或制裁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联合国、美国国务院、美国财政部、美国商务部、欧盟或任何其他适用的政府机构实施的前述任何制裁或禁运)限制或禁止向其出口、转口或进口的任何国家、个人、公司、组织或实体,出口、转口或进口或促成出口、转口或进口产品所需的任何必要的许可或适用的许可豁免。 这些商品受美国政府管控并仅授权出口至最终目的地国家/地区,供此处确认的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使用。 除非事先得到美国政府批准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美国法律法规的授权,否则不得将这些商品以原样或在并入其他商品中后转售、转让或经其他方式处置到任何其他国家/地区或授权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以外的任何人。 出于合规政策的要求,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收集您或者您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代表等人士的个人信息以判断您是否属于合格用户。您同意(并将促使您的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代表等人士同意)提供相关信息以配合执行我们的合规政策,如您拒绝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导致我司无法判断您是否属于合格用户或导致无法执行我们的合规政策,我们有权取消本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美国出口法规的进一步信息,请访问 www.bis.doc.gov。
12. 运输损坏。 若您收到的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请务必予以拒收或保持装运箱、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完好无损,并请立即联系得捷电子销售代表报损。但是,若您拒收无任何瑕疵或缺陷的产品,得捷电子有权扣留或向您收取产品价格30%的金额作为赔偿而无需向您重新运输任何产品。
13. 风险和所有权。 产品损毁或灭失的风险将在产品从得捷电子承运人处卸载到您的经营场所时转移给您。产品的所有权在得捷电子向您交付产品或得捷电子在其任何账户中已完全收到(以现金或可兑现的资金形式)您应付给得捷电子的全部款项,以上两者较晚的时点转移给您。
若您在所有权转移给您前已收到产品,则您必须作为得捷电子的受托人在信托基础上保有产品。若在账款到期日之前未收到全部付款,或者您通过了清算的决议或某个法院发出清算命令,或于您的任何资产或业务上已任命了接管人,则得捷电子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而重新占有该产品并为此目的进入您占有或拥有的任何物业。
14. 退货、换货或补货。
受制于本条第13条的条款,得捷电子仅接受因得捷电子过错导致的产品型号不符、产品数量不符、产品交付错误或产品有质量缺陷有关的退换货申请。在前述情形下,得捷电子将视实际情况根据您的要求向您换货、补货或退款。您理解并同意,由于您订购的产品是应您特别要求从海外采购,一旦退货,得捷电子无法再次销售,因此若退换货是由于您个人原因造成的,则您的退换货请求将不会被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
为了促进退换货的处理:
- 在退换货之前,请与销售代表联系以获取一个退换货授权码(RMA)
- 对于与制造商保修条款无关的所有退货,必须在发票开具日期的六十 (60) 天内提出,同时附上原始发票号码和简短的退货原因说明,保留原包装并保持符合可重新销售的状态。需附上原始的发票号码和订单存取号、DK的产品标签、问题产品的实物照片及退换货原因的简要说明。如产品质量问题通过照片无法显示的,请您提供您的详细检测方法。因得捷电子过错导致的退换货需要以原包装退回并符合可重新销售的状态。
- 超过本条第13条约定期限的退换货申请将不会被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
- 所有 ESD 敏感型器件将进行进货检验,该检验是利用得捷电子的工作指引和关于ANSI/ESD S20.20标准的最新版本进行。未能按照标准进行处理的ESD产品将失去 (退换货)资格。您应当自行承担前述检验产生的费用。
- 退换货的运费必须预付。鉴于产品的退换是由于得捷电子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错误的产品、错误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缺陷或者错误的交付,相应的运费将由得捷电子承担。
- 与制造商保证有关的退换货按照对于产品可适用的制造商的保证和可适用的制造商的退换货政策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例如,某些产品可以直接要求退回至制造商)。请联系销售代表以获取详细情况。
通过向得捷电子退换产品,您陈述并保证退回的产品直接购自得捷电子,而不是假冒的或者其他不合格的产品,且不违反得捷电子的反假冒产品政策。您同意得捷电子可以对任何退换产品进行测试以明确该等产品是否是假冒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其他违反本订购条件的产品。在得捷电子根据其独自判断认定任何退换产品是假冒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其他违反本订购条件的产品的情形下,得捷电子可以(i)向任何相关的政府性的或者监管性的机构或者其他任何相关的第三方进行报告;(ii) 对该等产品进行检测以做进一步测试或者其他分析;和/或 (iii)采取根据可适用的法律可能要求的或者允许的其他措施。
15. Chip Outpost产品。 Chip Outpost产品是过剩库存产品。Chip Outpost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由供应商提供的,或者自特许经销商处退回的部分供应商授权渠道供货的过剩电子元件。得捷电子认为Chip Outpost产品品质良好,但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较久以前的生产日期,或可能已被制造商停产和/或淘汰。Chip Outpost产品数量有限且不适用缺货订单。制造商保证条款不适用于 Chip Outpost 产品。所有Chip Outpost 产品一旦售出概不退货。若您购买了指定为Chip Outpost的产品即意味您了解该等产品由得捷电子基于不可撤销/不可退换货的原则而获得;因此,您购买的指定为Chip Outpost的产品在任何情况下均为不可撤销/不可退换货,但属于Chip Outpost 有限保证的除外(见下文第 17 条)。
16. 禁止用作关键元件或军事使用。 得捷电子销售的产品未授权用于某些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生命安全、生命支持、生命维持、手术、人体移植、原子能或航空方面的应用,或用于单个元件的故障可能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任何领域,除非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人员签署了专门管理此类用途的协议。此外,您认可得捷电子不为军事使用或运用的目的销售产品或者元件。任何关于军事规格的指引仅仅作为参考之用,且得捷电子销售的任何此类产品仅作非军事目的之用。您同意就得捷电子、其关联公司及产品制造商,由于将产品用于未授权应用中,所导致的所有可能的损害、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诉讼或潜在诉讼相关的律师费和开支,进行赔偿和抗辩。
17. 产品保证
(a) 一般产品有限保证。 所有的产品均在“原样和可提供”的基础上进行销售,得捷电子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不就该等产品做出任何保证。关于得捷电子向您出售的产品,在销售时且在可转移的范围内,得捷电子同意向您转移任何得捷电子从制造商处获得的保证。该等制造商保证的文件可在购买产品前通过联系得捷电子获取。制造商的保证不适用于Chip Outpost产品,相反,通过Chip Outpost购买的产品按照本协议第16条中的单独的Chip Outpost有限保证进行处理。
(b) Chip Outpost 有限保证。 本有限保证仅适用于得捷电子在本网站或其他网站上指定为 Chip Outpost的产品(“Chip Outpost 产品”)。 若您选择购买任何 Chip Outpost 产品,得捷电子仅向从得捷电子处购买 Chip Outpost 产品的原始购买者作出保证,Chip Outpost 产品从该 Chip Outpost 产品最初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 (3) 年内不会出现材质和工艺缺陷(“Chip Outpost 有限保证期”)。 本有限保证不适用于以下任何产品:(1) 被滥用、误用(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放电)、疏忽、遭受意外或经过修改的产品;(2) 不能进行测试的产品;(3) 曾安装于不合适的安装环境中的产品;(4) 曾用于非设计用途的产品;或(5) 曾遭受火灾、洪水、风力、雷击或类似情况损坏的产品。本Chip Outpost 有限保证不影响您可能享有的法定的保证权利。
i. 有限保证的执行。 作为您对于违反此项有限保证的唯一救济,得捷电子将有权及时选择:(1)更换任何不符合该等有限保证的Chip Outpost产品,或(2)就您对该等有缺陷的Chip Outpost产品的购买价款进行退款;然而您获得该等救济的前提是您在Chip Outpost有限保证期内,或者在该等期限结束后十(10)日内,按照得捷电子的退换货政策(见前述第13条)退回Chip Outpost产品,并附上对于据称的缺陷的书面描述。
ii. 第三方测试。 得捷电子保留委托独立的第三方对据称有缺陷的 Chip Outpost 产品进行检验和测试的权利,以确定其是否确实存在此缺陷。 独立第三方的检测结果是决定性、终局性的,且对您和得捷电子产生拘束效力。
(c) 所有其他保证的免责声明。 除非本协议第 16 条另有规定,得捷电子及其关联公司对于产品的适销性、特定目的适合性,均不做任何明确或默示地保证或陈述,或做出任何关于产品的特殊陈述。产品可能受到第三方专利、商标、著作权、设计和其他权利的限制。得捷电子或其关联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侵犯此类权利造成的任何索赔承担责任。若订单包括软件或其他知识产权,此类软件或其他知识产权将在著作权和用户许可的约束下由得捷电子向您提供。对于在此类许可协议未明确允许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任何软件或其他知识产权,本文的任何内容都不应理解为构成任何相关授权或许可。在不限制前述条款通用性的情况下:
i. 应用工程服务。 得捷电子提供的应用工程服务仅是为得捷电子客户提供便利之目的。得捷电子的应用工程服务人员力求为您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有用信息。得捷电子并不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信息或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正确性。对于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议,无论您是否依赖此类信息或建议,得捷电子或其关联公司均不对之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您应全权负责对得捷电子应用工程服务人员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或建议进行分析,并确认该等信息或建议的正确性,且您应完全依自主权判断是否依赖该等信息或建议,并完全自行承担对依赖该等信息或建议所产生的风险。 在不限制前述条款通用性的前提下,关于零件的任何替代品推荐或者检索信息仅供参考,得捷电子不保证此类信息或者建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正确性。
ii. 无其他保证。 除非由得捷电子授权人员以书面形式提供额外保证,得捷电子的员工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方均无权作出除本协议第 16 条规定之外的任何保证。
(d) 责任限制。得捷电子将就由于得捷电子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对您造成的与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相关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任何因得捷电子出售的产品,包括Chip Outpost产品,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间接、附随、特殊、从属、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存款损失或商业机会损失),得捷电子和其关联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对您或对任何第三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得捷电子已被告知该等损害存在的可能性亦是如此。受制于前述条款,在任何情形下,得捷电子对与任何产品,包括Chip Outpost 产品相关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过其购买价格。前述赔偿限制无论是依据何等法律关系,即无论是合同、侵权、保证等。您认可,就产品的应付款项,包括Chip Outpost产品,部分是基于该等限制,且您进一步同意,该等限制仍然适用于所有有限救济,即使将有损其实质性目的。
18. 不可抗力。 对于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延迟交付或未能履行义务,得捷电子不承担任何责任,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分配、材料短缺、劳资纠纷、运输延期、不可预见的情境、天灾、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民事或军事机关的作为或不作为、政府行为、火灾、罢工、水灾、恶劣的天气条件、计算机中断、恐怖主义、流行病、检疫限制、骚乱或战争。 得捷电子的交付或履约时间将根据此类延期而延长,或者得捷电子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约定通知您后取消任何订单或其剩余部分,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9. 商业客户。 得捷电子是一家商业客户的供应商。 得捷电子提供的目录和任何函件以及其他产品手册旨在供商业客户而不是消费者所用。 通过向得捷电子订购产品,您即表明您以商业客户而非消费者的身份购买和使用产品。
20. 符合法律和对产品销售之限制。 您应当遵守所有本使用条款和订购条件、合同、法律和法规中关于产品及其购买、销售、标签和存储的规定和要求,并应赔偿得捷电子因您未能按约定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所引起的得捷电子的所有损失、损害、诉讼、索赔、行政处罚、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诉求和支出。
您不得依据任何合同,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地方,或从或向任何您认识的人士或对于任何您有理由相信该人士购买产品将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外销售的人士,购买或销售产品,或提议购买或销售产品,或取得购买或销售产品的订单。
21. 赔偿。 您理解且同意,就您对产品的使用或者无法使用,您应自行承担责任。您同意就由于您使用、误用或无法使用产品,或任何违反该等订购条件所造成的索赔、损失、费用、损害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偶发的、特殊的、继发的、惩罚性的、惩戒性的和间接的损害),以及合理律师费,您将对得捷电子和得捷电子的关联公司、商业伙伴、许可人、员工及代理人作出赔偿,并为其抗辩且确保其免受损害。
22.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诉讼限制。 本订购条件和任何与此有关的交易和争议都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案》,任何关于其在各管辖区的施行和其后续的修正版本均不适用于本订购条件。 您进一步认可得捷电子和其关联公司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独特、非同一般的特性,赋予该等权利独特的价值。未经授权的使用、披露或者产生的损失可能无法现时预计,且可能无法以经济赔偿的方式得到充分地赔偿。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与本订购条件下的争议有关的法定的、仲裁的或其他的程序均不得与任何其他涉及到受本订购条件限制的主体的此类程序进行合并,不论是通过法定的、仲裁的或其他的程序,或其他方式。任何的争议都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解释,但不包括其中的冲突法规则。您同意,任何争议都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3. 一般条款。 本订购条件构成各方就本文所述事宜达成的全部协议。 得捷电子对某一违约或义务不履行的豁免,不应视为其对此前或此后任何违约或义务不履行的豁免。 若本订购条件的任何部分被对争议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员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订购条件的任何其他条款将不受影响,并将保持其全部效力和有效性。前述法院或仲裁庭应有权,如有可能,根据文义解释,变更任何无效或不能强制履行的条款为最能反映当事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能够使之有效和可执行的条款。未经得捷电子的事先书面同意,法律实施、合并或其他行为均不得转移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职责、协议或义务。本使用条款和其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和条件以及条款条件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服务、网站内容不构成您和得捷电子或其供应商之间任何合资、合伙、雇用或代理关系。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权利、条款与条件将仅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授权继任者和受让方产生约束力,并为保障上述人士的利益而制定。
24. 订购条件的修改。 得捷电子保留无需通知即可修改本订购条件的权利。您有义务在您购买产品之前阅读本订购条件。在本订购条件变更后,您购买产品的,表明您同意购买产品当时最新的订购条件。若就该等订购条款有所修改或变更,“最近更新日期”的内容亦会相应更新。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条款,得捷电子有权依其完全自主权修改该等使用条款,且该等修改应对您和得捷电子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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